我校于****发布招聘公告,经报名、审核资格、面试、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黄佳婷同志到我校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本公示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点击登录查看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至****
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东莞市****
邮编:523129
联系电话: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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