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宣汉县政务大厅周边人行道整治
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合同工期…1
三、质量标准…1
四、合同价款…1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1
六、乙方驻工地代表…2
七、甲方工作…2
八、乙方工作…2
九、安全施工…3
十、验收…3
十一、工程量的增减…4
十二、工程结算…4
十三、工程款支付…4
十四、质量保修…4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5
十六、其他…5
十七、合同生效和终止…5
十八、合同份数…5
宣汉县政务大厅周边人行道整治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四川金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由乙方承担宣汉县政务大厅周边人行道整治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宣汉县政务大厅周边人行道整治工程
1.2 工程地点: 宣汉县城区
1.3 工程内容: 铺设花岗石路沿石、透水砖地面拆除、铺设芝麻灰花岗石等。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天 。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不得延期。如经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不能视为竣工,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承包价款: 375300 元(大写: 叁拾柒万伍仟叁佰元整)。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职权:负责协调工程外围工作及进度监督
六、乙方驻工地代表
职权:全面负责工地施工管理工作
七、甲方工作
7.1 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条件的要求:工程开工之前,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
7.2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放线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7.3 图纸和技术交底时间:放线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7.4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并对乙方进行文明施工目标考核,作为决算依据。
7.5 全力协调配合乙方搞好施工中的其他工作。
八、 乙方工作
8.1 施工组织设提交时间:放线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8.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甲方要求及时、认真、准确如实填报。
8.3 施工安全防护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工程需要做好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及非夜间施工的照明设施;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
财产及他(她)人伤害,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的要求;遵
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的
管理规定。
8.5 已完工程成品要求及费用承担:对完成工程的成品
保护由乙方按照施工范围自行负责。
8.6 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
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7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文
明施工、符合县内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
8.8 双方约定乙方应作的其他工作:组织疏导施工和现
场非施工人员进出及安全。
8.9 乙方应承担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甲方如发现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
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
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提供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验收
10.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
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由乙方自检、复查合格后通知甲方
组织验收。
10.2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十
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
10.3 乙方提交竣工的要求和份数: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完整资料。
十一、工程量的增减
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宣汉县****
十二、工程结算
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及财政评审单价据实结算。
十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按财政审定工程结算价支付。
十四、质量保修
14.1 乙方在质量保修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4.2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同施工范围。
14.3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4.4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日内派人保修。
14.5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
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4.6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15.1 违约的处理:按《民法典》执行;
15.2 违约金的数额:按违约部分价值的 5%计算;
15.3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请有关部门协调;协商不成时,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
16.1 工程分包:严禁分包和转包他人,否则违约,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
16.2 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地震、战争、
暴风雨、洪灾。
16.3 保险: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人保险和第三者
责任险。
十七、合同生效和终止
合同生效日期、终止日期: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竣工交付使用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
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条款终止。
十八、合同份数
正本两份,双方各一份,副本肆份,各执贰份,分送甲
乙双方相关部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宣汉县****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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