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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丁堰镇政府大楼外墙真石漆工程

江苏南通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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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大楼外墙真石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大楼外墙真石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丁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丁堰镇政府大楼外墙真石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墙面改造面积约2992.84平方米,屋面改造面积约322平方米,墙面维修面积约821.19平方米等内容,具体详见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略)计划竣工时间: (略)具体开工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2.1.5 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略))。

(略)平方米等内容,具体详见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略))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略)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略))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 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略)(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略)。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自筹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自筹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海审工(略)

地 址:**市丁堰镇 地 址:**市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2024年 4月28日

附件:
招标人承诺书.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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