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势仁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挂牌披露
转让标的企业信息
转让标的股东信息
交易结果
**创势仁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略) 00:(略)
**创势仁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挂牌日期:(略)
SZZR(略) |
**创势仁和资(略) |
**高速通和投资有限公司 |
**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49% |
153.39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略) |
网络竞价 |
(略)万元 ; **仁和鹭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0万元,实缴出资4.5339万元;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大信审字((略)号《审计报告》及 中评恒信报字((略)《资产评估报告》。 |
1、意向受让(略)经济组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略),已充(略)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略)2、意向受让(略),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分期支付交易价款; 3、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价款不(略),并在《产权交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