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底价: ¥ 63.840000 (略)/年 挂牌时间:2024-05-11 至 2024-05-23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略),我方对该资(略)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略)。保证金金(略),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市****路166号房地产(380平方米)(略)承租权 | ||
2024-05-11 | 挂牌截止时间2024-05-23 | |
(略) | 挂牌价格63.840000(略)/年 | |
- **市****路166号 | ||
(略) | 免租期||
租赁期总租金((略)) | ||
380 | 出租用途||
使用状态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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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昊晟昕房地(略) |
2023-0(略) |
(略) |
(略) |
(略) |
2024-05-11 | |
2024-05-23 | |
是 | |
如果公(略)(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略),最多**(1)个周期 | |
按年支付 | |
1.意向承租方被(略),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略)对承租方开具**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本次公开招租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合产权交(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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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昊晟昕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昊晟昕资报字(2023)第(略)号)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不持任何异议。 2、本次出租的标的原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8月31日到期,原承(略),原承租方在本次公开出租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原承租方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递交承租申请(略)最终承租(略)。 3、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出租方提出: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略)左侧,标的用途辅助**分局开展日常业务,可供从事银行业金融服务。 (2)承租方租金交付时间:于签订租赁合(略),交付首期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从正式用房的第一天算起,按年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期(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费等)。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以任何形式转租给他人使用。 (4)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必须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应(略)(若出租方对承租方整体改善方案有异议,应于收到承租方整体改善方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提出。否则,视为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提交之方案)。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但任何改造装修或增设他物均不得改变或影响房屋的主体结构。 (5)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资产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略)。未经出租方同意而遗留的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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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F A10004 | |
否 | |
多次报价 1 | |
是 |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略)元。 | |
报名就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略)(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略) 开户行:(略) **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77610188000242423(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303521000190 (略)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略)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承租方已将首期租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国库上缴凭证并缴纳涉及交易双方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后,**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交易保证作用终止; 5.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首期租金)上缴国库的。 |
光谷联交所*(略) |
任先生 |
(略)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法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公司章程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内部决策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