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不动产(略)(2024)长函字第11号】
日期:(略)
房屋所有权人杨林光,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孙建房字第S(略)号,土地使用权人为郝瑞明,因郝瑞明长期无法联系,根据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现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转移到谭亚臣名下,该宗地信息为:
土地使用权人:郝瑞明,土地证号:**县国用1993字第12-276(一)号,坐落:十二街,地号:12-276(一)号,用途:住宅,宗地面积:257.9㎡,发证日期:1993年03月26日。
**县不动产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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