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蒙JJ9684)大众牌FV7160BBBGG小型轿车1.598L((略))(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09CL(略)-2 |
挂牌(略) | 2024-05-14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略)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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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机构 | **中盛(略) | ||||||||||||||||||||||||||||||||||||||||
转让底价(元) | (略)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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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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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请各意向受让方现场认真勘验车辆,并自行与转让方确认了解车辆现状,违章情况,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成交后如公告内容所披露的车辆参数等信息与车辆实际情况不符,均以车辆实际情况为准,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公告中车辆的表征里程、年检信息等参数(略)受(略)。 1. 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略),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略)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略) 4. 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略)。 6.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中披露的(略),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略)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略)。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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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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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略)(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交割相关要求: 1、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2、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3、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转让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4、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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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略),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略)。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略)。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略)。 三、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略)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略) 车辆停放地点:(略) 预约车辆勘验联系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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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5-14 00:00:00 至 2024-05-20 23:59:59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5-20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略):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略),剩余保证金(略),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略);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转移登记证明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略),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转移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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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略)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5-14 00:00:00-2024-05-21 10:2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咨询地址 | **自治区**(略) | |
技术支持 | 鄂先生 (略)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