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我院 “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采购内容 |
期限 |
最高限价 |
成交(略)(名) |
生活(略) |
3年 |
19万元/3年 |
1 |
注:以上比选内容的具体技术商务需求,见第二篇和第三篇相关内容。 |
采购人自筹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一)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二)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略)官方网站直接下载。
(三)报名方式:(略)
(四)报名内容:报名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单位资质证明。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 (**时间)。
(六)开标地点:(略)**议室。
(七)恕不接受超过截止时间的报名、投标和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邮 箱:(略)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略),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略)。
(四)本项目不接(略)。
(五)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