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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曹子里镇前苏庄村东苏地102亩土地经营权

天津 全部类型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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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曹子里镇/前苏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市**曹子里镇前苏庄股份经济**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曹子里镇前苏庄村东苏地102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400.00(略)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略)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路等任何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3、该地块只能从事农业种植,确保(略),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相应能力条件,若向第三(略),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5、该流转(略),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6、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略)、意向竞价方承诺,挂牌信(略),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该地块的承租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 8、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项目招商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占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略),出租方只退回相应面积已收剩余租金,其他不再做另行补偿,承租方可根据**市有关政策申请青苗等地上物补偿; 9、承租(略),不得种树、(略),不得挖坑取土等; 10、承(略),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略),将该地块另行出租; 11、承(略),还需另交纳10000元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12、(略),种植品种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13、(略)(种植物等)归原承租人所有,新承租人须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解决地上物补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导致不能签约,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出租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15、以上内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略)。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略)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略)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略))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10
价款划入账号 (略)
账户名称 **农村产(略)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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