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丰(略) | 宗地总面积: | 312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后埔片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6.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略): | |||||||
商务(略)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园与绿地 | 1882 | ||||||
零售商业用地 | 4615 | ||||||
旅馆用地 | 6923 | ||||||
商务金融用地 | 1786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BA0044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73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略),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略),同时提交竞(略),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略),见拍(略)。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到 **市**海星街100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市**海星街100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05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厦)A幢44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要求说明 1.丰(略)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1.25万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可分割销售,1.75万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销售,酒店计容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不可分割销售,其余为办公建筑(可分割销售)及配套设施。 2.丰(略)块可分割销售商业部分楼面地价7865元/平方米,不可分割销售商业部分楼面地价2977元/平方米,酒店部分楼面地价1805元/平方米,可分割销售办公部分楼面地价4300元/平方米。最终成交地价若高于起拍总价,地价溢价部分计入可分割销售办公部分地价。 3.丰(略)块由非**市**的法人竞得的,须在**市**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地块余款自竞得之日起6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新成立的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