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澄清公告
致:(略)
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2、开标时间:(略)
3、投标截止时间:(略)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在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略)。
以上文件放入一个压缩包中,一次性发送。邮件主题名称须为投标企业名称+项目文件。
投标人发送邮箱的文件由于发送(略)的有效文件不全、缺失的,或逾期发送、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注:投标人发送邮箱的投标文件须与系统上传文件一致。
其他(略),特此澄清。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市**达斡尔族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