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杭埠镇综合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县杭埠(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杭埠镇综(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更正为:“1、满足(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证明。”
(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略)
本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采购文件等内容与此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内容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信息,按照补充修(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 **县杭埠镇综合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