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厂(略) | 项目编号GR2024BJ(略) | ||
华能国际(略) | |||
承诺函 | |||
67.16万元 |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 ||
2024-05-1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4-05-22 | ||
否 | 权利人是否(略)否 | ||
机构名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朱经理 / 联系电话:(略) | |||
项目负责人:李培 / 联系电话:(略) |
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其他信息
一、(略)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所在地 | ||
数量 | 0 |
二、交易条件与(略)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厂 | |||
其他 | |||
华能**电厂执行董事办公会纪要(日电执董会纪要2024-011)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厂 | |||
一次性付款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日的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若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或《实物资产交易签约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略)10%的履约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在转让方收到上述全部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于15(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清运,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略),未清运的标(略)。(略)转让方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转让方于收到书面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略) 3.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在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内进行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标的资产的拆解、装卸、运输、垃圾处理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4.意向受让方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承诺函》以电签形式签署。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同时提交附件所列的并经转让方盖章后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不予确认受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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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略)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略)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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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申请现场踏勘须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起前5个工作日的每日下午17点前进行预约,转让方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现场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现场踏勘预约请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扫描其中的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预约报名。如有问题请联系朱经理:(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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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标(略)的废旧物资,处置范围包括报废固定资产16项和废铁300吨。项目成交后(略),废铁在处置(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所有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按照转让方要求拆解及清运,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略)违约。 3.(略)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略)现场踏勘确认书,完成现场踏勘后(略),现场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标的资(略)。 5.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6.本项目与同期披露的“****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闲废物资集中处置(一)”项目捆绑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同时报名参与两项目,并同时受让两项目。两项目的成交价格按照转让底价所占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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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万元 | |||
电汇(略) |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略),或未按合同约(略) (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 (6)存在其他违反(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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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的保证(略) (2)未能成为受让方并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按**产权交易所规定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三、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日起6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略)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五、其他信息
附件: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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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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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
报价网址:https://(略)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