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轨道交通3号线车站便民空间5年租赁权(钱**路站等共5个站)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14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5-22 发布人:**产权交易中心
**轨道(略)(钱**路站等共5个站) | ||
(略)万元 | 项目编号NB2024ZL(略) | |
2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2024-05(略) 至 2024-05-22 | 租期||
**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 ||
**省-**市 | 类型公房出租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 | ||
目前状态 | ||
(略) | 挂牌截止时间(略) | |
是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1.5%(略)。 3、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略)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5、为(略),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略),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略)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略)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略),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略),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略),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略)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10、交(略),《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11、报名起止时间:(略) 13、标的集中看样时间:(略) 15、合同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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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元,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成立时间超过10年。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现场(略)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 履约保证金3万 |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截止日15:(略) | ||
收款单位:**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 ||
**轨道交通3号线车站便民空间经营权租赁项目(钱**路站等共5个站) | 所在地区**省-**市 | |
3号线鄞州客运总站、**商务区站、钱**路站、体育馆站和明楼站 | 所属单位||
权属证明 | ||
资产概述 | 项目的场地范围包括3号线鄞州客运总站、**商务区站、钱**路站、体育馆站和明楼站共5个站5间便民空间,空间面积总计约108㎡,场地无产权证明。无上下水条件,场地空间无(略) | |
包老师 | 交易(略)(略)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市**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16室 | 交易机构网址http:(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