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编号: (2024)潞法诉前鉴字第60号
2、评估事项: ① 对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所承装的前段诊疗区楼梯、钢化玻璃门窗、新建石膏板隔墙的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②对地漏不漏水原因、地暖漏水原因 进行司法鉴定;③对合同约定的设计规范与实际装修的用材、设计规范差别进行司法鉴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 **省辖区内具有 工程质量 资质(略)。
4、报名时间:2024.5.14-2024.5.18
5、联系人: (略)
**市**人民法院
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专业类别
建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