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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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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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24039 |
转让底价 |
2.18万元 |
项目名称 |
**三湖种(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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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20(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5-28 |
标的(略) |
**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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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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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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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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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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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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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略) |
2024-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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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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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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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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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现状进行交割,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 3、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联系人:王凯;联系方式:(略)。 4、自交易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资产的保管、拆除、装载、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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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足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略)。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方可入场与转让方进行交接,并须在进场交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转移及清场等工作。 5.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安排和指挥,安全、及时地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及转移工作。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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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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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略)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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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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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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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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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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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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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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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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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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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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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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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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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三湖种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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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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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明达资(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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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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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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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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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鄂**明达评字[2024]WHB0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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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万元) |
2.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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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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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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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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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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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地址 |
**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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