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市郊铁路**中心**至永川线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包三) |
最高限价(或招(略)) |
(略).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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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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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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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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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略)(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
总包部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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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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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略)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市郊铁路**中心**至永川线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包三),线路长度为4.0km。 |
14(略) |
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关于铁路或市政工程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采用的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无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
(略)18 |
(略)元 |
都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职称证书 |
京(略)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