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略)至(略)许联合申请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 | (略) | **县屯州工业园区原章式古典家具厂地块一 | 工业用地 | (略) | 50 | 170.0 | **锦绣苗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二、公示期: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略)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团结路5号)、**市博南新区荷香居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电子邮件:
(略)
2024(略)
文件预览:
**县屯州工业园区原章氏古典家具厂地块一(略)号(标准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