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略)(双堆(略))合同信息
项目编号 |
皖F(略)-1001 |
项目名称 |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双堆集镇吴井村) |
合同编号 |
皖F(略)-1 |
合同名称 |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双堆集镇吴井村) |
招标人(甲方) |
**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
中标人(乙方) |
**省长江(略) |
合同金额(元) |
(略) |
合同期限 |
180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4-05-14 15:(略) |
合同(略) |
2024-11-10 15:(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代理机构 |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其他 |
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合格工程量计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按规定移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决算书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结算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计价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缴纳方式均可: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纸质、电子均支持)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待质保期在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质量保证金保函方可解除。(其中每次工程进度款的30%打入农民工工资账户)。 林业工程款支付:待质保期满后,林业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其他工程无质量问题支付林业工程款,如林业数量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植,不能及时补植的扣除林业工程款和质保金,同时对施工单位信誉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在政府网址进行公示,三年内严禁参与**县高标准农田投标。 |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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