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发包(略)。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略)
五、(略):
序号 |
食堂名称 |
业主单位 |
1 |
**市*(略) |
**市**奥(略) |
2 |
**市****幼儿园食堂 |
**市****幼儿园 |
3 |
**市**阳光红幼儿园食堂 |
**市**阳光红幼儿园 |
4 |
**市**德胜幼儿园食堂 |
**市**德(略) |
5 |
**市**中学食堂 |
**市**中学 |
六、评审专家名单:(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公共**交易股提出投诉。(地址:**市大华山(略))
(二)质疑提起的(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0564-3399163、(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