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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保险智能法规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北京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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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保险智能法规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邮保险智能法规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 号:CITCC-CPI(略))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 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邮保险智能法规平台项目 2、采购编号:CITCC-CPI(略) 3、项目概述:智能法规平台项目是一个集法规信息管理、法规风险预警、法规查询解读 和法规应用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帮助企业实现法规信息的智能化 管理,提升法规应用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法规风险,同时,推动企业在信息化、智能 化方面的发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4、采购内容:新建中邮保险智能法规平台系统,实现外规库管理、内规库管理、内外规 智能合规解答、罚单库、监管洞察、系统基础服务管理等功能,实现与OA、法律合规管 理系统等相关联系统的对接,实现公司内外规制度文件的转换归档入库。详见技术(服 务)规范书。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 业道德;在“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实施智能法规平台系统的同类项目经验,须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 1 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 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如所提供合同案例签署主体非本项目供应商,应出具 相关说明文件,明确该合同实施主体并加盖双方公章,未提供的,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 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8)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的采购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9)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1)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 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 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 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注:参与磋商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cn)办理CA证书 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 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 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 -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 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 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 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文件款请采用汇款方式汇至代理机构账户(可 个人汇款,汇款时须备注供应商名称和项目编号,文件款发票为电子发票,预计1-2周内 2 发送至供应商项目联系人邮箱和手机上),账户信息见“10、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将获 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 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cn) 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注:报名时须上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竞争性磋商公告截图、经办人身份证 扫描件、文件款汇款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如有)和税务信息表。税务信 息表须包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及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须提供盖章版 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磋商文件款发票为电子发票。 如因采购失败重新采购时,对已购买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不重复收 取磋商文件款。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均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30(**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 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 在2024年5月23日上午8:30-9:30(**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 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市西**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B座5层第512会议室。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 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 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 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 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 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 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 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 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3 注: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 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cn)的电子 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磋商将 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 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 平台、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 **市西**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政编码:(略) 项目联系人:白文娟、蔡超、闫博 电子邮件:(略) 电 话:(略)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响应文件款和保证金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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