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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皋城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公示

安徽六安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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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皋城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略) 二、项目名称:**市皋城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辉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木厂镇街道 成交金额:百分之叁(平抑基金报价为营业额的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市皋城幼儿园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两餐两点。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 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 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食堂名称 业主单位 1 **市**奥拓幼儿园食堂 **市**奥拓幼儿园 2 **市****幼儿园食堂 **市****幼儿园 3 **市**阳光红幼儿园食堂 **市**阳光红幼儿 园 4 **市**德胜幼儿园食堂 **市**德胜幼儿园 5 **市**中学食堂 **市**中学 六、评审专家名单:刘能炎、刘宏景、朱连胜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公共**交易股提出 投诉。(地址:**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地 址:**市**皋城西路291号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市金安协保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地 址:**市**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略)、(略)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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