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应答人应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3业绩要求:应答人需提供自****(含)起至今至少1个信息安全技术管理系统测试服务类业绩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含税50万元。
(1)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一次性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需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 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 算订单(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需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同一个框架合同下,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 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
(3)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4人员要求:应答人需承诺组建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支撑服务。
2.2.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开选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其跳转网站。
2.2.6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