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22,270.2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医卫慈善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322,270.20 | 1(件) | ¥322,270.2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报价开始时间:**** 14: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16: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附件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
- (三)验货方式:
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把竣工验收资料(开工报告、前后对比实施照片、竣工图、工程量清单一览表等)上报发包人并申请验收。 经发包人组织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善并重新申请验收,工期不予顺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总价为完成工程项目所有内容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 (五)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按合同范围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
2. 增加的工程项目在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中不予支付,须在结算审计完成后一并支付。
3. 第二次付款:根据渝北府办发〔2020〕6号文件规定,建安工程费在200万元以下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进行内审,建设单位内审方式为: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且档案验收后,承包人将质保金(金额为审定结算价格的3%)划入发包人账户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款的100%。
4.质量保证金期限:2年。质保期满经发包人检查验收确认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后,质量保证金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如有发包人自行维修的费用需在质保金中扣除后退还。
-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信息来源: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