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靖圆镇村办“支路哨兵”预警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靖圆镇村办“支路哨兵”预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元
合同包信息: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元 谈判保证金: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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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 - 其他安全设备 | 其他安全设备 | 1(批) | 国内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
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响应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谈判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5时00分 至 18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漳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1)于本公司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2)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2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漳州市****门铃123)。
五、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15时30分00秒
地点:漳州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漳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漳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发布时间:****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