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6400.00 元(首年)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36400元(首年),前2年租金不上浮,后3年在前1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上涨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交,先缴后用,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租金,承租方于每年起租日前一次性付清 | 出租用途 | 不得用于经营废品回收、KTV、餐饮、汽车修理等业务及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业务。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年租金的20%。 2、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缴,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租赁房屋不得用于经营废品回收、KTV、餐饮、汽车修理等业务及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业务。如承租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承租方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水、电、气、通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独立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按实际使用需要,由承租方自行安装日常用水管道。 6、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7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后二日内,将承租房屋及水表、电表交还出租方。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水表、电表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作为废弃物处置。 9、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产权相关的费用,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0、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房屋结构性渗漏水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承租方负责除房屋内结构性渗漏水以外的其它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因承租方经营管理不当,承租期间违反消防、安全、治安、环保等国家管理条例规定,发生事故并造成出租方资产损失(含连带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五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3、承租方所有的装修设计方案需在物业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施工。 14、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出租方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拆除、添置、改建原房屋设施的,应将该部位恢复原状。如有损坏,则按原样修复,无法修复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赔偿的,由承租方另行付费赔偿。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不得参与下一轮租赁拍租。 15、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该承租房屋。 16、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1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管理押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1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20、承租对象的确定原则: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衢州市**** |
租期 | 5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