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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66号(现拱墅区体育场路176号)3幢5单元102室

浙江杭州 全部类型 202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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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204.68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交易机构 联系人:于女士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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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杭州市****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5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标的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性质,房产变更过户时土地性质是否可以由划拨转出让需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可以办理划拨转出让的,出让金由受让方向相关部门交纳。相关情况以土管部门意见为准。 5.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状态。 6.转让标的房产不含家电及家具等。 7.****,经浙江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组建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组建后,继续保留浙江日报社。转让标的房屋建筑物证载权利人为浙江日报社。 9.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集中看样日期根据信息披露后预约看房登记情况进行安排(具体以转让方时间安排为准)、预约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韩女士,****。 10.意向方如需办理按揭贷款,在信息披露期间向按揭银行进行相关事项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中国银行王经理,****。意向方采用按揭贷款支付方式的,请在缴纳保证金时备注购房人的名字和意向房屋地址,并保留好相关转账凭证,以便竞得成功后办理按揭所需。 11.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浙江日报社)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2164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5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04.68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房屋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采用按揭贷款方式: (1)受让方如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且符合条件的,根据贷款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和要求,在房屋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付款(根据银行按揭要求且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30%)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转受双方签章后的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交易网签合同、银行监督支付协议且受让方支付足额转让价款的首期款与转受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划转至转受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即四方监督支付协议中约定的监管账户)。(受让方报名时提交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按揭贷款审批未能及时通过或者按揭贷款数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者按揭贷款部分不能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受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即四方监督支付协议中约定的监管账户)的,则受让方仍须在房屋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应付款项,否则根据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浙交所和“浙交汇”平台无涉。 特别提示:请有按揭需求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向银行咨询确认贷款资格及相关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一切以开票时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转受让双方约定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且不动产已经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甲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意向方是否符合房产过户条件,请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转让方及浙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联系人姓名 于女士
    联系人电话 ****
  • 标的信息
    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杭房权证下移字第****号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划拨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房屋规划用途住宅
    实际用途房屋坐落体育场路166号3幢5单元102室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62.67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房屋总层数7
    户型(室) 2 户型(厅)1
    户型(卫) 1 装修标准 简单装修
    房屋朝向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拟售价格(万元) 204.680000
    使用期限说明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简单装修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水、电、卫 设施齐全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区域内有武林商圈、超市、银行等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居住氛围浓厚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小区****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房源二维码
    土地(使用权)坐落位置体育场路166号3幢5单元102室土地证号杭下国用(2008)第008421号
    土地面积9.00平方米类型
    使用年限已用年限
    用途使用期限
    使用现状权利性质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房屋转让合同(样稿)》.doc《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所需文本》.doc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于女士电话****
    手机号****
    传真邮箱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网址www.zjpse.com
    转让方联系人初老师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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