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发布机构: |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 |
文 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 称: | 肥西县教师办公电脑的配置、管理和使用规定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索引号: | **** | ||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发布机构: |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 ||
生成日期: | **** | ||
名 称: | 肥西县教师办公电脑的配置、管理和使用规定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 号: | ,, | ||
关键词: |
肥西县教师办公电脑的配置、管理和使用规定
为推动我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不断升级迭代,促进县域内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为加强对教师办公电脑的管理,保障对国有资产有效监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情,特制定本规定。
一、规范配置
1.配置要求
根据《肥西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修订)》等文件规定,教体局统一给县内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每人配备一台办公电脑(台式),另外给各单位配备部分公用电脑(台式),具体数量控制在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总数的20%以内。使用期限6年以上。笔记本电脑的配置需严格控制,要单独申报、逐级审批。
2.配置类型
分为新增和更换两种。(1)新增。新启用的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以及新入编教师,每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集中采购;各单位公用电脑数量,如无正当依据和充足理由,不得新增。(2)更换。超过使用年限且已经不能正常使用的办公电脑,教师可向学校提出更换申请,学校登记汇总上报,先进行资产核销,后申请更换;各单位公用电脑,也照此办理。
3.配置对象。新配发的办公电脑,不得配发以下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在岗不在编人员,已离退休人员和本年度内退休人员。
4.新增电脑配置流程
(1)核准对象。配置对象的身份由各申请单位和县教体局共同把关。
(2)细化管理。各单位要将教师办公电脑配发信息精确登记到每个领用人,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包保责任制;学校公用电脑,也要精确落实到责任人。
(3)及时入账。县教体局安排中标单位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领用人和学校分管负责人均要签字。财务人员要将新配发的办公电脑在一周内登记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4)优化配置。各单位配发的公用电脑,可灵活安排给在岗不在编人员使用,但要加强管理,及时回收,防止损坏、丢失。
5.更换电脑配置流程
(1)教师自主申请。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达到使用年限后,且无法正常使用了,才可以申请“以旧换新”。
(2)学校查验信息。落实专人负责,包括:电脑使用年限、是否符合报废要求、是否已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等。如发现未入账的,先要补充登记入账,再申请核销。
(3)学校登记造册。将已入账并且符合报废规定的电脑登记造册,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均要把关并签字。需要说明的是:达到使用年限的电脑不是都必须报废,能用的要继续使用;另外报废后也不是立即就能配发新电脑,还要根据年度采购数量,分期分批安排。
(4)学校申请核销。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县教体局进行国有资产核验、销账。
(5)学校申报计划。凭国资部门出具的销账凭证,向县局申请新电脑分配计划。计划数必须等于或小于核销数量。
(6)县局下达指标。根据采购数量下达本批次分配指标数量。
(7)学校分配到人。校内要根据规定,将每一台新更换的电脑登记落实到每一个领用人,一个在编在岗教师名下只能登记一台电脑。共用电脑可登记到相关处室、教研组、年级部等内设机构。
(8)校内公示制度。具体分配方案要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才能上报县教体局。
(9)县局审验配送。学校的电脑分配方案经审验无误后,立即安排供货单位进行配送,并到校并指导安装。如审验时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该单位本批次的配置计划。
(10)国有资产管理。学校要将新更换的办公电脑全部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并在一周内登记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二、严格管理
1.明晰产权。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所有办公电脑均属国有资产,教师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各单位有全程监管职责。
2.以校为主。(1)在编在岗人员如在本系统内工作调动,实行“机随人走”,资产登记随之变更;(2)调出本县或调离教体系统人员,要将办公电脑交还登记入账单位,重新安排使用;否则不得开具介绍信。(3)退休或离岗人员,要将办公电脑交还登记入账单位,重新安排使用;拒不交还者,将视作侵吞国有资产,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确定专人管理,单位内部可以统一调剂,但要及时完善变更登记手续。
3.质保服务。在三年质保期内,如发生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按招标采购合同约定办理。
4.维保服务。在三年质保期外,如发生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按维保相关规定处理。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不能再正常使用或损坏,由使用者个人自费修缮,且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5.使用范围。办公电脑只能在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未经单位领导书面审批,不得将办公电脑带出校园,不得借给非本校教师使用,不得私自更换电脑配件。
6.服务教学。所申领的办公电脑,必须要用于日常教育教学教研教辅及管理,除寒暑假外,连续超过3周闲置不用,系统会自动上报。
7.校级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随时关注使用数据,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8.县级管理。教体局通过平台对所配置把办公电脑统一进行集控管理,定期发布各单位办公电脑的使用数据,并将结果纳入局对校(园)的工作绩效考核。
9.绩效评估。各单位办公电脑的使用数据,将作为下一年度信息化设备配置的主要参考指标和依据。
10.赔偿标准。如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丢失、被盗、硬件损坏且无法维修等,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标准根据使用年限明确如下(每台):第一年按采购价90%标准赔偿,第二年按80%,第三年按70%,以此类推。
11.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1)领用人离岗后拒不交还办公电脑;(2)责任人遗失办公电脑拒不赔偿;(3)因管理不善造成1台及以上电脑遗失或提前报废。
三、科学使用
1.规范操作。教师使用办公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准删除、改名、移动系统文件和管理软件,不准使用带有病毒的光盘、优盘,不准私自对计算机进行开箱拆装。禁止使用中热插拔内外设备(包括通过插拔电源来开关机)。凡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操作,造成硬、软件损坏失的,要照价赔偿。
2.合理使用。教师办公电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教辅,工作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准做与此无关的事情,禁止炒股追剧,禁止打牌下棋,禁止游戏赌博,禁止访问不良网站,禁止散布不实信息,禁止发布不文明言论,禁止非教师本人使用办公电脑。违反规定的,一旦造成后果,要进行追责问责。
3.网络安全。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教师办公电脑安全级别设置要高,要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定期查杀,防止被攻击。
4.固定设置。未经允许,教师不得改变学校网络设施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变更电脑的计算机名和IP地址等网络配置信息,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转。
5.备份信息。需保存的信息,保存在C盘外的其他硬盘,重要信息还应进行备份,以免电脑坏时所有的资料都丢失。同一办公室的教师应互相协作、互相帮助,既充分使用好电脑,又共同提高电脑应用操作水平。
6.爱护设备。要注意清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水防尘防火防盗,下班后须将教师计算机正常关机,切断电源。
7.专人维护。各单位要确定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教师办公电脑的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使用、防病毒管理、上网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维护等,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凡集中采购的打印机等其它通用办公设备,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