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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天津市河东区金堂南里、天津市河东区第博雅园四套房产

天津 全部类型 2023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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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天津市****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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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545.31万
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东区详见明细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耿鹏
联系电话:****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天津市****
    评估价格(万元)545.279300评估机构天津阜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房屋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房屋均为现状转让。2、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材料。3、本次评估结论为含增值税价值,未包含交易环节中发生的其他税费。4、(1)河东区****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注册资本525000.000000
    法人代表鲍立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32419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62300E
    批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通讯地址联系人曹强
    传真电子邮件
    邮编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表明: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与本次转让行为相关的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天津市对房产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现状。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本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政策要求,且满足政策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此次交易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自标的完成交接之日起,不再负责安保、消防等相关事宜。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栗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时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3、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120万元交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的。5、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约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6、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7、办理(房产)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8、本标的仅接受有担保方式银行贷款,意向受让方如使用贷款参与本次交易,应当先自行与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有关银行联系,询问当地涉及不动产银行贷款政策,天津产权及转让方不负责解答。9、如因不符合政策而强行参与交易导致无法按时交纳尾款的或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按照第4条执行。上述事项具体操作及应当承担的风险与天津产权及转让方无涉。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20.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看房确认函(第博雅园55-1-401).doc
    现场看房确认函(金堂南里6-4-503-504).doc
    现场看房确认函(金堂南里6-5-504).doc
    现场看房确认函(第博雅园54-2-201).doc
    房产明细(天津市****)(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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