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2023年基层单位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项目集成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第五部分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提供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响应函;2.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4.提供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材料(出具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成立不足一年的出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5.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查询窗口为“信用服务”中《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下“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时间段内,提供网页截图;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8.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保密承诺书》;9.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签署的《项目廉政承诺书》;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1.其他要求(如有):仅接受产品生产制造商(开发商)进行响应,所投产品自主生产(制造/开发)的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