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0000.00 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挂牌租金40000元/年,租期内年租金不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期起租金支付时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二手车交易商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车销售、代办汽车过户、年审服务、代办汽车按揭手续服务(以上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经营餐饮、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噪音扰民等影响他人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20%(四舍五入至百元位),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出租标的无产证,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标的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3、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出租标的规划用途、产证情况和出租标的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费、通讯费等任何费用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水电费由出租方每半年按金华市水电费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如出租标的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6、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前提下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出租标的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的;利用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或作其他保证行为。 10、租赁合同(样本)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8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租期 | 2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