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由杜集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长丰县****
4、项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5、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详见《杜集镇2023年社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采购需求》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资金规模:29.8万元,
8、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9、付款方式:详见《杜集镇2023年社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采购需求》
10、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二、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要求投标方须是在民政局部门备案的社会工作组织,且有相关社会工作实绩并提供实绩证明(参与过省、市****
(3)具有法人资格;
(4)具有本地化的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4、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5、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有相关社会工作实绩并提供实绩证明(参与过省、市、县级社区工作服务或长期从事社会救助、儿童关爱、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等社会工作)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人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由招标人在参与投标并递交报名材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四、中标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县公管局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交份数:合同一式六份,实施方案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单位。
六、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八、登记时间和地点:1、登记时间:****至11日16:00结束;2、地点:杜集镇经济发展办,联系电话:****(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九、开标时间、地点:****下午3:00在杜集镇三号会议室开标。
杜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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