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2024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需求:B包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技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2.2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024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B包 |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技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 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 | 河南省郑州市**** | 土地报批费用预算为340元/亩,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预算为170元/亩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朱建华(业主评委)、蔡锋、贾衡衡、吴善艳、李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B包72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各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信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733762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郑州市****
联 系 人:吴伟丽
电 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伟丽 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