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及《点击登录查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我校于****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档及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经班级评定,学生通过学工系统申请,班级、学院、学校审核,以班级、学院公示,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及老生新增建档审核通过学生1974人,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检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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