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宝澜苑小区房屋招租(第二次) |
标的名称 | 昆明市宝澜苑小区房屋招租(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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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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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标的位于昆明市****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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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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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云南凯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询价值 | 详见子标 | ||
账面净值 | —— | ||
备注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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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3年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限的起算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若出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投资人交付标的资产的,则投资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除向投资人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投资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投资人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3、本次挂牌招租后的新投资人,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拆除、装饰装修的,应提前将装修方案报经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新投资人赔偿全部损失。 4、投资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终止,投资人应当按照如下条件将所承租物业交还给出租方:采取“来装去留”的原则,即物业内的投资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隐蔽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装饰装修的顶、地、墙面等附属设施/设备在内)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给予投资人任何补偿,投资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要求。 5、在租赁期内,投资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功能,投资人不得转租,也不得以“租赁合作、联营”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如有任何违反,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已交租金。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人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报名提交材料 | 1、报名时法人提供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 2、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民法典、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权属情况:产权证现在正在办理中,出租方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具有出租权,无权利瑕疵。 2、租赁免租期:3个月。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资人需交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 4、租金递增方式:三年租金无递增。 5、标的租赁用途:用于商铺或办公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规定。 6、相关管理费: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均由投资人承担交纳,水、电、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由投资人自行缴纳至物业管理公司,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租金支付方式:先支付后使用,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 8、是否有原租户: 无。 9、税费承担方式:投资人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 10、装修及新添设施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办法: (1)投资人方必须领取合法经营的登记证书,办理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证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做好消防及生产安全工作,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投资人如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物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设施,费用由投资人负责。如因投资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11、租赁期满,租赁物交回方式:租赁期满后,投资人不续租的、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的,自协议期满、解除之日起三十天内,投资人须将其可移动的设备、器具等物品搬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述设备、器具等的权利,出租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并不得对原有装修进行破坏。搬离设备、器具前必须将租金、因劳资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结清,由出租方确认后投资人可搬离设备、器具等。 12、本项目出租方交易服务费由最终投资人承担。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 | ****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 |||||||
账号 | ****36050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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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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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六、在挂资产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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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资产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期满时间 |
DSCQ202332D****-2 | 宝澜苑25-5(第二次) | 5.5962万元 | **** |
DSCQ202341A****-2 | 宝澜苑26-4(第二次) | 5.5962万元 | **** |
DSCQ20234E****-2 | 宝澜苑10-3(第二次) | 6.8132万元 | **** |
DSCQ2023AF****-2 | 宝澜苑9-4(第二次) | 5.9693万元 | **** |
DSCQ****241-2 | 宝澜苑9-7(第二次) | 5.5962万元 |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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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