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王城大道(李屯大桥至郭寨立交段)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王城大道(李屯大桥至郭寨立交段)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主要施工内容包含绿化工程及绿化给水工程等(详见清单及图纸) | 元华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 | 593100.00 | 元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洛阳市王城大道(李屯大桥至郭寨立交段)改造工程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工期10日历天,养护期12个月。 | 李玉顶 | C********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玲、郭俊利、骆晓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593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