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药品配送供应商的遴选公告
为了确保药品及时、有效、安全配送,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对药品配送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比选公告
01
遴选需求和品目范围
1.西药(含中成药)配送供应商遴选。
2.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
3.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氧气配送供应商遴选。
02
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西药(含中成药)配送企业: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氧气供应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委托运输单位的,须出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协议);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04
合同履约期限
本次中选配送企业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间因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方可作出相应改变。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及无法满足配送要求的情况,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取消配送资格。
05
注意事项
1、各企业提供的所有证明性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回,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要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2、本次遴选耗材及试剂配送企业,供应商可根据每个项目的投标实际要求进行投标;
3、采购需求:现场咨询领取;
4、本次中选配送企业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间因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方可作出相应改变。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及无法满足配送要求的情况,医院可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取消配送资格。
0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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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报名截止日期:****17:00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