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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绍兴 全部类型 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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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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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现有厂区二期工程煤场的南侧以及煤场东侧围墙至曹娥江大闸管委会围墙的空地,总用地约 5.9 公顷,其中需新征用地约 5.234 公顷。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1×500t/h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1×57MW级抽背式发电机组,并配套相应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迎阳公寓、规划居住区等距离项目中心5km的矩形范围内的敏感点。以及评价区域内的内河水质及地下水环境、土壤、生态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脱硫脱硝除尘,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不良影响。拟建项目将实施严格防渗,从源头上消除地下水污染途径,本项目建设对厂址周围地下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

4、固废及土壤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经防渗后对土壤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的基础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取水占曹娥江河口径流量比例很小,对周边环境及附近河段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对区域水生态影响有限。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系统处理后厂内回用,无法回用的经厂内预处理后可直接纳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2、废气:本项目采用“SCR脱硝+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管束式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飞灰输送为密闭,设有通风除尘设施;煤输送系统为密闭系统等,确保厂界粉尘达标。

3、固废:飞灰、炉渣、石膏等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可妥善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地下水及土壤: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园区规划及热力规划等,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该项目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可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等级。因此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居住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敏感点张贴公示等形式。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均可在工作日8:30~17:00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可公开的相关内容(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除外)。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绍兴滨海工业区九七丘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260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3、环评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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