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 嘉茂宏(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医用射线装置项目 | ||
建设地点 | 天津市****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1000 |
建设单位 | 嘉茂宏(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强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136****6058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销售Ⅲ类射线装置:医用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20台/年、医用诊断X射线装置20台/年、口腔(牙科)X射线装置20台/年、放射治疗模拟定位装置20台/年。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本公司为纯销售单位,不生产、不使用、不仓储射线装置,本公司代理销售的Ⅲ类射线装置均由供应商发货,直接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本公司不运输、不使用、不接触、不仓储射线装置。本公司所销售的射线装置均由供应商负责运输、安装和调试,以及售后维修服务。本公司的销售人员只负责商务对接和陪同验收,全程不使用,也不接触设备。故而,不会对公司周围环境产生辐射影响,也没有废物产生。为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本公司会督促客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设备使用场所进行辐射监测。 | ||
承诺:嘉茂宏(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赵志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嘉茂宏(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赵志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00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