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我部就以下(略),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略):
包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略)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略)** |
|
说明: 1.报价供应(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略)
2.项目预算:(略)
3.最高限价:(略)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中(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略),也不得同时(略)。近亲属指夫(略)。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略),一经发现存(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05月23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略)**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三)申领谈判文(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略),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略)@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略)
六、报价开始和(略)
(一)报价开始时间:(略)
(二)报价截止时间:(略)
(三)报价地点:(略)**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略)。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略)
(二)谈判地点:(略)**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单(略)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移动电话:(略)
地 址:(略)**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略)
二〇 二四 年 五 月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