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管理部
业务办理地点(略)
业务办理地点(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推进政务服务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方便企业群众集中办理公积金、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类业务,经研究决定对(略)(市公积金办事大厅)进行搬迁,整合设置公积金综合窗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自(略)星期一)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正式对外办公。届时,原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停止对外服务。
二、搬迁地址
由**市住房(略)(**市佛子岭东路156号)搬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层东南侧(**市佛子岭路168号)。
三、联系电话
搬迁至新址后所有业务电话号码保持不变。咨询电话:(略)
因搬迁事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包涵,并请互相告知!
**市(略) **市政务服务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