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下花园厂区房屋、土地使用权及设备
交易项目编号:S11(略)
发布时间:(略)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下花园厂区房屋、土地使用权及设备 | 项目编号:S11(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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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略)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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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8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 | 挂牌日期:(略) |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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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
1、本项目(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无息退还。 2、意向(略)7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15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3、意向受让方(略):(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略)实物(略),将保证(略)。(2)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略)。(3)同意转让标的(略)让方各自承担。本次拟转(略),依照3%的增值(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略)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5)本项目受让方须(略)(6)标的资产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7)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略))、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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