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伊犁州特克斯县丰泽生态农业滴灌带与残膜塑料颗粒、PE、PVC周转箱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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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特克斯丰泽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伊犁胜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伊犁州****
特克斯丰泽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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