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 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报告 (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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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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