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郑州****
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属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秦庄村,地块分两 次收储,包含在郑州市2015年第一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83231.50m2)和秦庄村第五 村民组确权国有土地(2019.67m2)。郑州市2015年第一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于2016 年11月21日完成征收,纳入政府储备;秦庄村第五村民组确权国有土地于2019年5月 30日完成国有土地收储,纳入政府储备。根据《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 用地划拨决定书》(郑自然资划拨-GX-****号),该地块于****完成划 拨,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河南朗泰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用途变更为住 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规定,郑州高新区M25-01地块原用途为建设用地(备注:城市,无法进一步细分, 2018年)、水浇地,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 在污染因素;地块周围1 km范围内经过分析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不利影响。
河南省政院检测有限公司根据相应标准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郑州高新区M25- 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和《郑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