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大屯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略) |
范围: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 2.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 (1)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 (2)投标人的“(略)(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 3. 投标人的“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略)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 6.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略),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8:30到(略)7:00
获取方式:通过邮箱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内容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合格后,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