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6:00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EPC)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需澄清问题进行如下回复: 问题1: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供热面积414.3万平方米,在郧阳区**** 回复:招标公告中关于“建设规模:项目供热面积414.3万平方米”为项目6座能源站建成后可实现接入供热(冷)管网的总供能建筑面积,能源站设计主要参数依据为空调总冷负荷、总热负荷,总冷负荷、总热负荷及接入面积相关数据在《初步设计报告》3.4.3中有详细描述。设计规模相应面积为供能区****下载 问题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燃气工程。 经研究,对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请各投标人在本次澄清修改通知附件中重新下载本标段招标文件,及时修改或编制投标文件。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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