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治安基础要素管控平台手机电脑“双网”部署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在“公安网、互联网”部署,群众使用微信小程序、民警工作使用手机端(互联网App)、电脑端(公安网系统平台),为基础要素管控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3]2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承接主体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3.1.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定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应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本次购买服务活动的意向承接主体须在****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取评审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将承接主体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26.com;意向承接主体未按上述要求登记、获取评审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评审的,由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 00: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