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渔业养殖单位:
为促进我县****
一、支持对象
设施渔业项目和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用于支持我县从事渔业生产的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
二、支持范围
设施渔业和种业振兴项目支持范围,是指在近期已经建成、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并且能在一年内建设完成的(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1)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和普通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支持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生产条件和设施装备的升级改造;(3)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
三、建设内容
1、项目类型:(1)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普通工厂化养殖和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项目;(2)水产种业振兴项目,包括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闽海渔〔2023〕21号)要求;水产种业振兴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闽海渔〔2023〕7号)要求。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附件2),申请资金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另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设计图和项目投资预算;
3、营业执照、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养殖使用证明,指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通过流转的还需养殖租赁合同;
5、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还需提交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认定。
五、验收要求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
六、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
联系人:张风光,联系电话:****。
附件:1.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申报文本
2.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申报文本
点击登录查看 屏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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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渔业养殖单位:
为促进我县****
一、支持对象
设施渔业项目和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用于支持我县从事渔业生产的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
二、支持范围
设施渔业和种业振兴项目支持范围,是指在近期已经建成、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并且能在一年内建设完成的(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1)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和普通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支持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生产条件和设施装备的升级改造;(3)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
三、建设内容
1、项目类型:(1)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普通工厂化养殖和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项目;(2)水产种业振兴项目,包括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闽海渔〔2023〕21号)要求;水产种业振兴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闽海渔〔2023〕7号)要求。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附件2),申请资金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另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设计图和项目投资预算;
3、营业执照、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养殖使用证明,指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通过流转的还需养殖租赁合同;
5、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还需提交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认定。
五、验收要求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
六、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
联系人:张风光,联系电话:****。
附件:1.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申报文本
2.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申报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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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申报文本.docx
附件2: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申报文本.docx
[原件](屏农〔2024〕148号)点击登录查看屏南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设施渔业和水产种业振兴补助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