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2025-2026 年度船舶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现以招标补充文件形式明确下列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 四、最高限价及最高保险费率如下:
序号 | 标项内容 | 上限保险费费率(%) |
---|---|---|
主险种 1 | 船舶险(船舶一切险) | 0.033% |
子险种 1 | 船舶险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保险; | 0.033% |
子险种 2 | 船舶险附加螺旋桨等单独损失保险责任; | 0.033% |
子险种 3 | 船舶险附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 万; | 0.190% |
子险种 4 | 船舶险附加触碰桥梁及附属设施、水产养殖及设备、捕捞设施、水下设施责任保险 | 0.05% |
主险种 2 | 财产一切险(财产一切险) | 0.016% |
安责险项下 | 从业人员责任险(每人赔偿限额:¥30 万/人(死亡、伤残) | 450 元/人 |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座限额¥30 万(死亡、伤残、医疗费用 50 元/座共用限额) | ||
救援费用(累计及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0 万/船) | 0.200% |
现修改为:
四、最高限价及最高保险费率
1、本项目招标限价为:137 万元(两年)
序号 | 标项内容 | 上限保险费费率(%)/保费(含税) |
---|---|---|
主险种 1 | 船舶险 | 0.33% |
子险种 1 | 船舶险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保险; | 0.033% |
子险种 2 | 船舶险附加螺旋桨等单独损失保险责任; | 0.033% |
子险种 3 | 船舶险附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险: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 万; | 0.190% |
子险种 4 | 船舶险附加触碰桥梁及附属设施、水产养殖及设备、捕捞设施、水下设施责任保险 | 0.5% |
主险种 2 | 财产一切险 | 0.016% |
安责险项下 | 从业人员责任险(每人赔偿限额:¥30 万/人(死亡、伤残) | 450 元/人 |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座限额¥30 万(死亡、伤残、医疗费用 50 元/座共用限额) | ||
救援费用(累计及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0 万/船) | 0.200% |
注:本文件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